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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全市职工法制培训率要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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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7月3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市总工会昨天正式制定出台全市工会干部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规划”目标是,“六五”普法期间,工会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每年有不少于20%的职工参加法制宣传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五年内全市职工参加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率达到90%以上等。
以“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工会维权观为指引,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职工素质教育相结合,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相结合,与工会法制建设实践相结合,市总工会昨天正式制定出台全市工会干部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规划”目标是“六五”普法期间,各级工会领导干部每年必须参加两次以上法律学习;新任工会主席在任职一年内100%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会法律知识学习;工会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每年有不少于20%的职工参加法制宣传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五年内全市职工参加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率达到90%以上。
“规划”还对专职工会法律干部等提出要求,普法期间,市、区县局(产业)工会法律干部每年参加两次以上工会法律知识培训;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在任职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培训;集体协商代表、职工代表每年参加法制宣传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全市50万职工代表参加《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培训。
深入宣传四大类法规
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增强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能力。
深入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着眼于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广泛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上海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着眼于依法推进“两个普遍”,深入宣传《工会法》、《上海市工会条例》、《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推动全市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深入宣传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工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深入宣传与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利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强化职工的公民意识。
深入普法有五大途径
做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根据《上海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对全市工会干部开展培训;按照《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对不同行业、岗位、年龄职工群体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组织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重点的新一轮农民工基本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将党政领导干部、经营管理者、求职人员纳入到工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推动将工会法制宣传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校教育培训课程,探索实践工会与企业代表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守法的制度。
推进工会法制宣传“进园(社)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四进”工作:以有计划、有人管、有载体、有特色、有成效、有记录的“六个有”为工作标准。
加强工会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市总工会形成以法律顾问团、法律人才库、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等队伍为主体的宣传力量,面向全市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形成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等法律人才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拓展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阵地:有效运用“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16840999”女职工劳动权益(心理)求助热线、劳动报、上海工会网站、职工书屋等宣传载体和阵地,拓展职工学习法律的渠道。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色主题活动:各级工会要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色主题活动;各职工艺术团等文化团体要采取多种艺术表现形式,打造贴近职工的法制教育特色精品。